曲路浚:中国农业现代化:激进乎,渐进乎

作者:曲路浚发布日期:2015-06-10

「曲路浚:中国农业现代化:激进乎,渐进乎」正文

笔者已有几个月没“动笔”写文章了,原因是在广东佛山待了七年在四月初回到老家浙江衢州,想洗洗脑子清静一段时间。晚饭后,同爱人在田间大道上散步时的话题大多是“三农”问题。刚好,这段时间,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贺雪峰教授等人在草根网上密集地发布了一组有关农业现代化的论文,遂有了“动笔”的念想。写了好几天仍写不出“好听话”的文章,干脆写一篇“难听话”的文章来。

本文所说的“激进”与“渐进”,沿用贺雪峰教授等人的划分。基于对城镇化与传统农业的对立、替代关系的基本判断,农业现代化激进主义主张消灭传统农业和构成传统农业基础的“小农经济”,重新构造农业经营基本组织方式,将小农经济转变为由资本主导的规模经营。与此相反,从新时期保护型城乡二元关系出发,“小农经济”理论对中国农业在中国现代化发展进程中的位置进行了界定与阐释,对“小农经济”进行了系统认识,并形成了关于农业现代化渐进道路的判断及其相关三农政策主张(详见《“小农经济”与农业现代化的路径选择》,贺雪峰,印子,草根网,2015-04-29)。

2013年秋,笔者在草根网上曾连发三篇有关“三农”问题的拙作:《“三农”问题的化解:现代、后现代抑或他途》,《“三农”问题:近代中国的政治分析》及《“三农”问题:当代中国穿越历史的戈尔迪之结》。本文拟沿用上面三文的思路,对当下农业现代化的路径选择激烈交锋的激进主义与渐进主义的路线作一批判。

从学术层面看,关于农业现代化的路径选择及其相关三农政策主张,激进主义与渐进主义同目的异手段。但若站在激进主义的立场上看渐进主义是头足倒立的,反之,从若站在渐进主义的立场上看激进主义也是头足倒立的。造成这个结局的原因竟然是双方都用头足倒立的思维方式研究农业现代化的路径选择及其相关三农政策。正因为如此,激进主义与渐进主义殊途同归――双方看似理念激进,但都采取了极为保守的手段,从而走不出西方农业现代化的参照体系。当下农业现代化的路径选择及其相关三农政策的研究,给人以腾云驾雾的感觉,因为中国的农业现代化的路径选择及其相关三农政策的研究早已退化为一个没有历史灵魂、理念的单纯的技术操作性的战略问题了。既然如此,激进主义与渐进主义不过是五十步与百步之间!?说这个话有点难听了,但一点也不过分!?

中国现代化过程中投入的巨量的人、财、物,一半产出了工业化、城市化,另一半却产出了令人担忧的“三农”问题。或者说,中国现代化过程中,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此三者是跛足走路的。而农业现代化问题又退化为一个仅仅解决城镇化与传统农业的“对立”、“替代”的问题。既然如此,西方的昨天,就是中国的今天;西方的今天,就是中国的明天。既然激进主义与渐进主义都将对城镇化与传统农业的对立、替代关系的基本判断作为“三农”问题的出发点与目的地,那么,激进主义与渐进主义“前进”在西方的昨天、今天的道路上也就在五十步与百步之间!?这反映在对“三农”问题的钻牛角的认识上。前几年,大多认为,“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广大农民的农业收入绝对数大幅度下降,而农民又无法大规模地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近几年,由原来是农业增产、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转变为农民权益保护、农村可持续稳定与农业生态安全的“新三农”,并将土地产权问题、农民的公民权问题、农村基层政权问题等列为重点领域。其实,“三农”问题的核心都不是这些身外之物,而是人自已本身的问题――中国农民的历史命运仍然由他人掌握着的问题。一个没有历史灵魂、理念的农业现代化的路径选择及其相关三农政策的研究自然是不可能“进入”“三农”问题的核心的!?

说到底,激进主义与渐进主义都忘记自己从何处来,也不明白自己现在何处,都在空谈自己将走向何处!?或者说,激进主义与渐进主义的根本不知道中国的农业现代化的路径选择及其相关三农政策的研究的底线在何方!?

现代中国发生三次“农村包围城市”:

――从1927年八七会议到1935年1月遵义会议之前,以城市为中心的武装革命遭遇滑铁卢。其后,踏上“农村包围城市”的武装革命道路;

――1956年,城市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几乎在一夜之间完成。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毛泽东由农村合作化再到城市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又一次“成功”的“农村包围城市”;

――上世纪80年代,经济体制改革,起由农村“包产到户”再进城市。事实上,又再现了上世纪50年代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农村包围城市”历史一幕。

毛泽东那代人始终坚信社会主义在中国,有一个从“新”民主主义到“半”社会主义再到“全”社会主义的完整的链条,且成功地以“农村包围城市”为载体,打造了这一完整的链条的笫一节――“新”民主主义。

在延安时代,毛泽东有一个百年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设想。但是,通过1956年到1958年实现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三级跳,新民主主义的大门被关上。可以肯定地说,放弃百年新民主主义,是毛泽东那代人企图以“农村包围城市”为载体,打造那个完整的链条的笫二节――“半”社会主义。研究这段历史的文章书本也可谓多如牛毛,车载斗量,笔者的基本观点是,放弃新民主主义,不是阶级斗争扩大化、国际环境压力、对经济规模规律认识不足以及苏联斯大林模式影响等意识形态的陷井造成的;放弃新民主主义,是现代中国陷于复兴传统与实现工业化两难境地时作出的劳动与公有制能够达于宇宙统一的乌托邦的选择――也是传统中国数千年的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运行体制的惯性使然;而且,新民主主义的大门关上之后,社会主义在中国有影无形!我们走上了土生土长的社会国家主义道路――远离社会主义,顺着传统的历史大惯性,用党权的力量,将传统的在国家与社会混沌的“一”以及国家所有始终统治民间所有的公有制基础上的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运行体制推向顶峰。接下来的历史就是“十年文革”与“三十年改革”。

一个明显的历史逻辑是:前十七年(1949-1966)既为“文革”又为“改革”播下了种子!这颗种子在传统中国的土壤中发芽成长分别结出“文革”与“改革”的不同的果子。也就是说,前十七年(1949-1966)的社会国家主义是“十年文革”与“三十年改革”真实的逻辑起点。笔者自然是“文革”与“改革”同时批判者――不能用“文革”否定“改革”,也不能用“改革”否定“文革”!?因为“文革”也好,“改革”也好,都包含着重大的基因缺陷,都走向当初为解决“远离社会主义”问题的历史反面:社会国家主义通过“文革”与“改革”都得到进一步的强化!?

今天,按毛泽东那代人心目中标准的那个“四个现代化”的目标早已实现――当然是通过社会国家主义的道路实现的――“三农”问题就成为这条既非资本主义又非社会主义的道路的历史遗产。“三农”问题凸现,农民“二流公民”地位依旧,似乎又敲击着当代中国的历史选择大门:继续沿着社会国家主义的道路“前进”,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再现西方农村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过程有过的“繁荣景象”打造一条现代化的完整的链条,抑或将从“新”民主主义到“半”社会主义再到“全”社会主义的完整的链条重新描写出来!?

今天的主流基本上左右于社会国家主义与资本主义道路的道路之间,而仅仅将农民置于同情、关注、保护的对象,回避中国农民的历史命运仍然由他人掌握着的历史问题,不愿意去开辟把农民的历史命运交还农民自己掌握――由农民自己解放自己的历史道路。

同前面明显的历史逻辑――前十七年(1949-1966)既为“文革”又为“改革”播下了种子不同,现代中国发生三次“农村包围城市”却隐含着这么一个历史逻辑:不论你打造那一条完整的链条,都不要忘记“农村包围城市”的历史,因为“农村包围城市”不仅含有你那完整的链条的第一节而且含有整个链条的历史信息――中国农民是现制度的支撑者又是现制度的破坏者!中国农民身上蕴藏着自己解放自己的历史潜能!?一个成功的中国的农业现代化的路径选择及其相关三农政策无非是打造出由农民自己解放自己的历史舞台。而在激进主义与渐进主义那里,农民是一个被消灭、终结――被解放的对象。

现代中国发生三次“农村包围城市”还隐含着这么一个历史逻辑: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历史底线就是,中国农民的历史命运仍然由他人掌握着的历史转变为农民自己掌握的历史――由农民自己解放自己的历史!?激进主义与渐进主义离这条历史底线都相相去甚远。

直到今天,仍有不少人在那里头足倒立形而上学地批判“包产到户”,他们根本不知道“包产到户”的实质是农民的潜在力量爆发为对现制度的破坏与瓦解。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的“农村包围城市”是高层不自觉的结果――就特定的历史时期发生的“包产到户”的劳动组织方式而言,农民远远地跑在中央“红头文件”之前,先行者都曾担当杀头坐牢的风险,几乎是由农民一步步“逼迫”中央下达“红头文件”承认“包产到户”的。1978年,都被后来者看成是思想解放与改变国运之年。此后,“真理标准大讨论”与“十一届三中全会”成为一个特定的政治显词。历史的真实是:

“真理标准大讨论”还没有认识到“包产到户”的历史真面目;“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批评极左路线的同时,继续强调用法律保护“人民公社体制”;1979年,国务院在京召开的七省农口和安徽三县负责人会议形成的精神是“不许搞包产到户”;直到1980年9月才在“贫困地区”为“包产到户”开了一个口子。1978年“洋跃进”宏伟规划滑铁卢之后的三年,前脚跟上赫鲁晓夫后脚又深陷于“文化大革命”的修理型的“改革”终究未能再现农村曾经有过的繁荣,“包产到户”成了一条别无选择的选择――也是农民无声无息不停地抗争的结果。“包产到户”是一个历史性范畴,并不能消亡传统农业社会的社会关系对生产力的限制和实际劳动过程对生产力的推动的社会基本矛盾,也不能打破工业革命以后农业与工业利益惯性分割的格局。“包产到户”可以批判,但要明白“包产到户”根本不是什么“英明决策”,也是最不值得替高层“歌功颂德”的一项由农民自己创造自自选择的历史性政策――是农民的潜在力量爆发为对现制度的破坏与瓦解性政策!?

除“包产到户”以外,农民的潜在力量还表现为将农业的边界一破再破,对农业的定义一改再改。在以往,农民与非农民是界限分明的,农民就得种田。从1970年代未以来,允许“分田到组”、允许“包田到组”、允许“包产到户”、允许“包干到户”、允许私人开办工商业、允许长途贩运、允许私人购买农机和农副产品加工机具、允许个人外出打工,劳动力可以自由流动、允许雇工、允许农民合伙或个人投资兴办仓库、公路、小水电等、允许承包大户(专业户、重点户)、允许合股经营,资金分红、允许资金、技术、劳动力多种形式合--------在这一系列允许下,中国农民身上所蕴藏的自组织的潜在力量得到空前的暴发――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中国农民将农业的边界一破再破,对农业的定义一改再改,多数农民成为跨越传统农业边界的“两栖农民”,不少农户成为“多元兼营户”,相当一批跨越边界的农民,成长为现代企业家。

从传统走向近现代化过程,着眼于“三农”变迁,可以描述为以下三个历史性变迁,传农民――城镇居民――现代市民;传统农村――城镇――现代城市;传统农业社会――工业社会――现代社会,但繁荣的背后是以牺牲农民农村农业利益为支撑。迄今为止,从“过程”看,找不到中西方的制度“优越性”!?也找不到曾经的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制度“优越性”!?在这一点上,曾经的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尤如一对孪生兄弟(在人类史上,苏联斯大林时代的工业化的发展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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