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如:新墨学与工商管理

作者:顾如发布日期:2015-06-17

「顾如:新墨学与工商管理」正文

在先秦各家中,墨家是工商层的代表。「子墨子曰:商人之四方,市贾信徙,虽有关梁之难,盗贼之危,必为之。今士坐而言义,无关梁之难,盗贼之危,此为信徙,不可胜计,然而不为。则士之计利不若商人之察也」。墨子书中多处赞扬商人之信义勇和记载墨者「举友富商也」。比之儒家士农工商对商人的鄙视,和道家对商人的无视,墨家在先秦各家中可谓独树一帜。墨子本人出身工商层,墨家实由一些亦工、亦商、亦学的组织组成。墨者之中多有不愿学习文化而只愿意学习技艺者。在出土文物中也可以见到先秦墨家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了工业流程和质量控制体系。

本文简单概括墨家在工商方面的主张。墨家具备哪些东西,有哪些特点。墨家对企业的支持,还需要行家去墨学里面发掘。

一、经济思想

《墨经》之《经上》98条,《经下》82条,总共179条,只有三条与经济有关。可以为墨家的经济思想定调。《经下》第30「买无贵,说在其贾。【说买:】刀籴,相为贾。刀轻则籴不贵,刀重则籴不易。王刀无变,籴有变。岁变籴,则岁变刀。若鬻子」。这一条是说,只要双方能够议价,那么价格就不存在贵贱之说。并且解释了先秦之时对交易和货币的认识(只能反映当时的贵金属货币)。认为所谓货币(刀)也是一种商品,由此买卖行为实际上是一种交换。随着时间的不同,各种货物的价值发生了变化。第31「贾宜则,说在尽。【说贾:】尽也者,尽去其“以不”也。其所以不去,则正。贾也,宜不宜;正,欲不欲。若败邦鬻室嫁子」。墨者举的两个案例都非常极端,用以强调在道德上看来再糟糕的交易都有其合理性。两个案例分别是卖掉自己的孩子和战败之后赔款和亲。在第31条墨家认为,这些交易一旦达成就是适宜的。以「宜」作为交易合理性的标准,但所谓「宜」指的是要去除那些影响交易的负面宏观因素,而不是具体某个交易的微观操作。就具体某个交易而言,适用的是前一条「买无贵」。

这两条经济主张与道家基本相同。都是在反击当时从管仲开始,由儒家继承的对市场的干涉。这两条不单是墨家对经济的核心主张,而且也是墨家平等观的高线。也就是说人与人,只要双方能够议价,那么双方就是平等的。所达成的交易(在社会层面就是规矩)就是得当的。当然,墨家还认识到人与人之间智能、知识的不平等。这方面墨家主要用普及教育和贤者对弱者的辅助作用来补足。

第三条与经济相关的内容也在《经下》。第36「“无不让也”,不可。说在始。【说无:】让者酒,未让始也。不可让也」。在经济方面可以理解为必须让人们保有基本的生产、生活技能、资料、资源。任何情况都不可以要求人们出让、夺走。墨家《十策》之《节用》和《节葬》篇也是从这个角度批评为政者。不能夺去百姓的财富,不能夺去百姓的婚配时间(当时认为生育也是生产),不能夺去百姓的生产、生活时间。这些都是基本条件性质的东西,也就是“始”。墨家将财富视为一个人生生(先秦所有学派的共同社会目标)之本,《非攻》说「又计其费,此为周生之本」。这一点也许让人们觉得意外。实际上本文所提及的几乎所有内容都会让人们意外。概因过去的所谓墨学,只不过是儒者托墨言儒创作而已。那是一种对《墨子》书中内容视而不见,而另行创作推理得到的所谓墨学,并非真正的墨学。

综合三条可见墨家主张的经济类似资本主义早期阶段的、纯粹的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墨家不愧是工商层的代表学派。另外墨家还主张政权要负责三样与经济相关的职能。一是储备,国要有三年之备。备战、备灾。二是救济灾寡,或者说提供最低保障。《大取》说「爱人之亲若爱其亲,其类在官」。官就是临时的客舍。由官方来提供救济,也与墨家要求官方兼爱、兼利相通。墨家认为「圣人之利天下也,其类在石(除害)」。灾难、孤寡这些情况是“害”,故政权需要除之。三是向百姓普及生产生活知识,组织技术发明。在《墨子》书中一旦提及“教民”,全部案例都是圣人发明了某某生产生活技术教给百姓。与儒家之“教民以德,不可教民之明辩技艺”恰好相反。由于圣人实指圣王,所以我们说官方要向百姓普及生产生活知识、组织技术发明。

二、对企业总的认识

先秦墨家可以被认为是华夏大工业的开端。墨家进行的大型项目主要有宫室、墓室的建筑。在《经下》篇运用了其中一些内容类比讲述墨学。还有大型防御工程、器械的制造、兵器制造等大工业项目。宫室建筑古已有之,其他大工业项目恐怕就开端于墨家了。墨家的所谓组织,实际就是一个个的企业组织,只是还包括了传授墨学内容。小的组织应该是师徒制,大的组织像巨子孟胜的组织核心成员即达180人。所以墨家的组织纵跨了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两类。

墨家大概认为企业是人们合作求利性质。《大取》说「其类在猎走」,用合作打猎作类比。

其核心是合作,即「能筑者筑,能实壤者实壤,能欣者欣,然后墙成也」。墨家称合作是「为义之大务」。《经上》「义,利也」。转换到企业方面,我们可以称合作是“为利之大务”。

墨家的小型组织是师徒制。《经上》第15条说「佴,自作也。【说佴:】与人遇,人众循」。墨家的小型组织由贤者把人们

吸引到自己身边而形成。这实际上也是所有小型企业的形成机制。这也是所有学派的组织特点。《老子》中的“一生二、三、万物”,也就是这种过程的表述。

墨家的大型组织表面是师徒制,实际是一种法治组织。由「墨者之法(巨子腹对秦王的抗辩)」对各人进行约束。

无论什么规模的组织,其内部基本原则都是忠信。墨家认为大至全社会、小至家庭,人们都以忠信相连。这一点与儒家非常不同。墨家甚至认为亲人之间,如果某人对我不好,我也可以对他不好。与儒家的无条件单向顺从、无条件亲爱不同。墨家所说的忠与儒家也不相同。儒家所说的忠是对上位者的忠,有所谓移孝为忠之说。而墨家的忠是一种对群体、团体的忠。「忠信相连」之相字已经表明了这一点。墨家还有「(君王)爱民谨忠」、「仁者之为天下度也,辟之无以异乎孝子之为亲度也」――君王、贤者要忠孝于百姓。与儒家刚好相反。

忠总是与仁相提并论。这是因为墨家认为仁者必然偏爱,而忠也是一种有偏的情感和规范。墨家兼爱就是要为仁与忠等划一条底线,使之对其他人无害,进而交相为利。《经上》第12「忠,以为利而强、低也。【说忠:】不利弱。孩足将入,止容」。墨子认为忠是一种因为求利而努力作为和谦下的品德和规范。后来的墨者则结合「圣人之利天下也,其类在石」的除害思维,认为忠于某群体关键是阻止人们掉进陷阱。

而信作为墨家首义,更是墨者修身、组织的重中之重。所谓「言必信,行必果」和「不以其言之当也。使人视城得金」。墨家将守信置于前提无条件的位置。只要做出承诺,必然要「言必信,行必果」。与儒家「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义所在」相反。契约是否符合义,应该以承诺的过程进行保障,而不是在执行承诺时再去寻找理由不守信。实际上,《尚同》篇提及的,下级政长带领人们“尚同”于上级政长,所用表述就是一个宣誓过程。《尚同》篇认为执法就是一个“审信”过程,审查人们是否在守信(前面宣誓守法,故守法也是守信)。墨家多有参与城守抗敌的战斗。在《经上》篇墨子特意提及:「以其敢于是也命之;不以其不敢于彼也害之」。就墨家的理路而言,他“敢”了――承诺了,那么就必须「言必信,行必果」。反之,则不能强要他去做,那是害了他。不能守信(包括不能守不合义之信)则必须承担责任。墨家有巨子孟胜自杀殉信案例。用生命去偿还不能遵守之承诺。

前面提及墨家认为组成团体、企业,目的是求利。然而墨家的求利绝不是损人利己的求利,反而是一种首先「士损己益所为」的求利。「爱人不外己,己在所爱之中。己在所爱,爱加于己」。那么怎么样去爱人从而达到爱己的目的呢?《大取》说「厚亲不称行而类行,其类在江上井」。墨家认为个人、团体在社会之中就类似江河里的一口井。江河水满而清,则我这口井也必然水满而清。要用爱去换取爱,要利好周边获取自己的利好。墨家作企业也必然如此。墨子又说:「古之知者之为天下度也,必顺虑其义而后为之行」。要利人,就要去考察该人的“义(利也)”。根据他对义利的认识去利他,而不是推己及人。用于企业,可以表述为:⑴企业不单要利己、利企业员工,更重要的是通过为人们提供服务而换取自利。⑵要利人就要充分考察人们的需要和看法,不可自以为是。要为人们提供他们自身需要的东西。

三、人的素质

这包括了普通员工的素质、贤者(中层?)、领导人的素质。领导人在墨家称为贤者。

墨家认为人之所以为人,首先是因为“知”。仁义礼之类,在墨家看来都是“知”,是人类智慧。这与其他学派又是非常不同。那么“知”怎么产生呢?墨家认为产生于“虑”。忧虑,对自身、社会不足之忧虑。《经上》「止,以久也……若人过梁。」。甚至主张要像过独木桥一样,觉得不小心行差踏错就会掉进深渊。因为忧虑而产生求知欲、求取欲。所以就墨家而言,知道自身有缺陷有不足,是第一顺位的。而最根本的自知之明则被置立为天志,即「天为贵,天为知而已矣」。唯有上天全知全能,人类天生就不知不能,怎么能不忧虑呢?人类的天责在于践行天志“生生”,如果不知不能,怎么能不忧虑呢?《大取》说,「内胶外闭而心毋空乎?」。自我封闭,内心胶着,是墨者修身之大忌!

《经下》「先知,意相也」。先于“知”的是相互交流。所以就墨者而言交流能力是第二顺位的。正因为这一点和前面提及的要依照他的义去利他,导致墨家必须主张「杂于庸民」。从而去获知人们的义利所在。墨者修身,成圣当然是最终目标。而成圣之前的目标是「万万民之身《兼爱下》」。使自己能化身为那些各个不同的万民。道教甚至神化了墨子能做到的这种功夫。传说墨子能一时变化为小孩、一时又变化为老妇等等。

第三顺位是能够明辩。墨家在明辩的学问方面下了非常多的功夫。整个墨学实际上也可以说是在教人们明辩。明辩的目标是「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首先明是非,然后明同异,然后能对利害做出处置。整个精神则是模仿万物――也就是上天创造的这个世界。要能够接受众人之言,还要能够在众人之言中找到适宜的路径。

第四顺位是要有基本的道德观念。包括仁(能与他人共鸣)义(能以“生生”为志向)礼(礼貌,非儒家所言礼制)。

第五顺位是要能够用行为践行道德,「率行学实」如一,简单地可以理解为知行如一。主要是做到前面提及的忠孝信,另外还有一个介于贤者和普通人之间的“佴”。其中孝也以利亲为主要取向。当然墨家说利他就要符合他的义利,那么墨家所说的利亲也就包括了实现亲人的欲求,包括情感欲求。佴则是以身为饵,对普通人是高标,对贤者是低线。即能够成为人们的榜样,能够带动别人。

这些是对普通人的要求。其中关于知的部分,在企业可以理解为沟通能力、知不足、求知欲、技能知识。道德部分则主要是忠诚、守信,要以成为榜样为目标。另外,还有三个性情、行为方面的主张。一是「真天壤之情,虽上世至圣不能废也」。主张人们保留真性情,不学儒家化性起伪。这个主张与墨家视交流为知识来源是相应的。显然在交流过程中越是真实、越是朴实,那么交流就越简单,不需要反复探寻虚饰者的真实想法。一个人的情感、情绪和看法被压抑,总会以其他方式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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