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瑜:埃及风波告诉和没告诉我们什么?」正文
埃及最近发生的事情令人痛心。6月30日,穆尔西总统上台刚一周年,世俗派对他展开了波澜壮阔的街头抗议,7月3日,他终于被军方赶下了台。正当我们以为秩序开始恢复,为之松一口气时,又轮到穆斯林兄弟会──也就是穆尔西的选民基础──不高兴了。他们涌上街头,也开始了旷日持久的抗议。8月14日,失去耐心的军方暴力清场,导致至少600人在冲突中死亡。
如果说之前热烈但相对和平的街头抗议还让人对埃及局势抱有希望的话,8月14日以来的冲突给埃及带来的创伤却可能需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来弥合。
就在不久前,埃及还被视为民主“新秀”。虽然土耳其、印尼等国家已经显示了民主制度与伊斯兰文化之间的兼容性,但是当伊斯兰文化的腹地──埃及这样一个古老大国──出现自下而上的民主化浪潮时,整个世界还是感到了别样的振奋。尤其这些年阿富汗、伊拉克、叙利亚坏消息不断,埃及成了众望所归的对象。
然而,从穆巴拉克下台到今天,两年多过去,埃及就像穿行于暴风雨中的轮船,一个浪头接一个浪头,始终没有摆脱岌岌可危的状态。虽然今天还不能断言埃及的民主转型已彻底失败,但这些天的风波已经让全世界领教了这一过程的艰难。
这种艰难放在一个相对短的历史坐标里来看格外明显。从上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世界进入亨廷顿所谓的“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在此之前,全世界只有三四十个民主国家,而今天全世界有了100来个民主国家(根据研究机构“自由之家”)。在这一过程中,近期的阿拉伯之春之前,除去个别国家的悲剧(比如前南斯拉夫),绝大多数国家的民主化是和平实现的,虽然大规模的街头抗议、吵吵闹闹的议会政治、低密度低烈度的政治暴力对几乎所有民主化国家而言都不少见,但是大规模的流血冲突却并不常见。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埃及──确切地说整个中东──民主化中的这种烈性冲突,就显得格外刺眼和令人痛心。
民主转型艰难的原因何在?原因在于:在任何社会裂痕巨大的国家,民主转型都将是艰难的,而当这个裂痕已使社会充分两极化时,民主甚至可能脱轨。这个裂痕可能是宗教的(比如伊拉克、埃及),可能是族群的(比如前南地区、南非、台湾、肯尼亚、尼日利亚),可能是阶级的(比如贫富悬殊的拉美),也可能是城乡之间的(比如泰国),还可能是意识形态的(比如魏玛德国)。但不管这个社会裂痕由什么引起,只要这个裂痕太大,那么由其引发的社会冲突就可能造成政治超载,民主机制就可能因难以承载这样的剧烈冲突而陷于瘫痪甚至崩溃。
更糟的是,民主化本身内置的社会动员机制,甚至可能在一个阶段内“激活”这种曾经被高压政治所掩盖的裂痕,恶化社会冲突。如果我们观察“第三波”民主化,会发现相对平稳过渡的国家(比如东亚、东欧以及南欧的多数国家),多是结构上──无论从经济还是族群角度而言──相对“同质”的社会。社会结构的相对“同质”意味着民主动员很难沿着那个社会裂痕进行甚至扩大那个裂痕,意味着冲突的可调和性。
深度社会矛盾冲垮正常的民主程序,正是埃及所发生的事情。在世俗派眼里,穆尔西及其支持者试图垄断权力,并推动埃及的伊斯兰化,这是他们万万不能接受的,于是他们为了阻止埃及“伊朗化”而斗争。在穆尔西及其穆斯林派支持者看来,世俗派对一个民选总统处处吹毛求疵、反应过激,最后不惜通过政变把穆尔西赶下台──他们才是破坏埃及民主的真凶。
我们常常认为政治的失败源于政治家的偏狭,却往往忽略政治家作为特定社会集团的代言人,其偏狭往往也是社会普通成员──即你我他──偏狭的反映。就埃及而言,固然,穆尔西和军方都有各自的重大问题,但双方各自“群众基础”表现出了的狭隘和暴躁也触目惊心。引发世俗派群众上街的,据说是穆尔西的专制倾向和他将埃及伊斯兰化的做法,但仔细分析穆尔西的作为,似乎常常是他这边刚抬起手,那边就大喊“杀人了!杀人了!”
穆尔西做法里最有争议的无非是去年11月制宪危机中的“总统令”。当时穆尔西和穆兄会控制的制宪会议试图推动制定新宪法,而世俗派及其核心政治力量──法院──则因为缺乏信任而试图解散制宪会议,相持之下,穆尔西11月22日发布了一个“总统令”。根据这一“总统令”,在新的宪法通过之前和新的议会选举出来之前,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废止总统上台之后的法令;司法机构无权解散制宪会议。
这些做法有些很糟糕,有些则明显是暂时的“防御性”措施,民众抗议固然可以理解,但穆尔西是否已经“倒行逆施”到需要民众通过杀人放火、甚至欢呼军事政变的方式被赶下台?在强烈的民意反弹面前,穆尔西其实已经做出了一定妥协,比如很快撤销了11月“总统令”,但世俗派仍然不依不饶,新宪法12月公投通过后更是“怀恨在心”。
显然,世俗派当初推动民主化的时候,似乎并没有做好“民主可能选上你不喜欢的人、通过你不喜欢的法律”的心理准备。将民主视为功利性而非程序性的事物,一旦偏好不能满足,本可以诉诸新的选举、总统弹劾、修宪和和平示威等民主程序来解决问题,却选择了暴力示威和军队镇压,只能说有很多埃及世俗派民众对民主制度的追求是叶公好龙。如果说有一天他们发现对穆兄会的斗争最后是“前门送走了狼,后门又迎来了虎”、导致穆巴拉克式专制回潮的话,也只能是他们自作自受。
同样,当穆尔西和穆兄会的政党以微弱优势当选后,他们首先关心的似乎不是如何“团结大多数”,而是急于推动一个党派的政纲政见。之前的承诺──不“夺取政治权力”,选择一个女性当副总统,加强基督徒的政治代表──纷纷被抛弃,变成了大力在各个权力机构部署“自己人”;他们坚持要在许多世俗派政治家“罢工”的情况下推动制宪和公投;在已经占据总统和议会多数之后,他们仍然试图侵吞世俗派最后的“堡垒”──法院的权力;在穆尔西被软禁之后,通过谈判解决问题的机会还没有丧失时,旷日持久地占据街头、使交通乃至经济陷入瘫痪──这些又何尝不是偏狭?
或许,每个专制的长期受害者都多多少少患有专制后遗症。毕竟,当一种游戏规则几乎一夜之间变成另一种游戏规则时,旧习俗的惯性不会在一夜之间消失。专制制度下,政治往往是你死我活的游戏,掌握权力意味着赢者通吃,暴力是万能的,“谈判”不过是用来争取时间……这些制度特点会在每个人的心里投射下长长的阴影。而转型过程中的大规模街头运动,往往会使很多民众迷恋上集体的力量、街头的力量和运动的力量,浑然不觉民主不仅仅是“斗争”和“激情”,而且是妥协、规则、程序、理性、组织化和制度化。
但是,能否因为埃及的遭遇,从此对民主化本身持悲观甚至否定态度?答案当然不是这么简单。如前所述,第三波民主化以来,大部分国家的民主化是以相对和平的方式实现的──如果埃及一个个案就可以说明“民主化之后就会天下大乱”的话,那么显然有更多个案可以用来说明“民主化之后不会导致流血动荡”:韩国、巴西、印尼、波兰、匈牙利……就近半个世纪的民主化转型而言,大规模流血冲突是例外而非常态。哪怕就埃及而言,流血冲突固然可悲,但是,至少在不少──甚至可能是多数──埃及人看来,世俗派和伊斯兰派之间的这次“决战”彻底斩断了“政治伊斯兰”在埃及的前景,是“为了变得更好而变得更坏”。
从更长的历史时段来考察政治制度转型,会发现第三波民主化之前,极少有政治转型是一帆风顺实现的。法国大革命、中国国共内战、红色高棉运动、朝鲜战争和越战……自不用说,即使是民主化方向的转型,在大多数国家也绝非一个线性过程,往往“一波三折”。那些我们今天看来相当成功的民主国家,民主化也常有“进两步、退一步”的插曲──如果我们站在1653年的英国(克伦威尔建立独裁的年份)、1792年的法国(雅各宾派当权)或者1861年的美国(南北战争爆发),更不用说诸多发展中国家的许多历史时刻,恐怕对这些国家民主化的前景也会无限悲观。从这个角度来说,出问题的不仅是埃及的民主转型,而且是我们对民主化进程本身过于浪漫的想象。
那么,既然民主化这么困难重重,建立或者维持专制岂不是更好?当然不是。首先,当社会裂痕巨大时,专制解决社会冲突的方式,其社会代价真的更小吗?希特勒式的独裁自不用说,1970年代智利社会撕裂成左右两极时,皮诺切特试图通过“专制转型”来解决冲突,代价是3000左右智利人的“消失”,八万人左右被拘禁,四万人被施以酷刑;当苏哈托1960年代试图以“专制转型”来解决印尼的两极冲突时,代价是50万人丧生和150万人入狱。
从萨达姆到穆巴拉克,从金正日到穆加贝,我们看到专制制度在解决社会冲突方面不但没有什么优越性,往往会更加暴力。只不过,由于缺乏动员空间,专制下的暴力未必以大规模街头冲突的形式爆发,又由于信息封锁,即使爆发了外界也所知有限,但专制社会里,分散的、持续的、隐秘的暴力及其威胁却无处不在──只不过,我们很容易把没有发生在摄像机前的冲突当作和平,把没有成为国际新闻头条的镇压当作稳定。
其次,随着现代化和全球化加深,专制具有内在不稳定性。由于信息流通和观念传播、中产阶级的壮大和消费社会的兴起,世界无论从经济、信息还是观念上,都变得更加扁平。经济上的“大众社会”和政治上的独裁难以长期兼容,社会的流动性和权力的封闭性也难以长期兼容,观念的多元化更是使得意识形态的一元化难以为继。如果说专制的直接或间接社会代价使其不可欲的话,当代社会的特点也使其越来越不可行。事实上,以埃及为例,其民主化的原动力既非“美帝阴谋”,也非埃及的“公知蛊惑”,而是千千万万普通埃及人走上街头表达对自身权利的诉求。
那么,今天的埃及到底告诉了我们?又没有告诉我们什么?只能说,埃及颠簸的局势说明,在一个结构存在巨大裂痕的社会,民主化难以包治百病,也不大可能一帆风顺,但如果有人试图以埃及的情况证明专制的“优越性”,则显然患上了选择性失明。也许,与死死拽住既不可欲也越来越不可行的专制相比,对于还在民主化的门槛外徘徊的国家及民众,更有意义的是积极准备,在民主化的浪潮到来之前努力弥合社会的、经济的、价值观的裂痕,为这一浪潮的来袭打造一艘坚固的大船。
刘瑜,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政治学系副教授,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博士。
注:文刊《华尔街日报》中文网